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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的通知
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的通知
通 知
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: 按照“津发改办报(兴国)[2009]15号”及津经信函[2009]44号文件要求,“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”为我市唯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。经研究,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,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程序,经市、区公车办审批后,统一由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办理。 国联公司联系电话:84322329 特此通知。
河西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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